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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請家屬陪同易走失之家人,更換國民身分證之相片,以正確相片資料,俾利警政機關辦理協尋失蹤人口作業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8-05-22 16:07

    為防範易走失者如日後發生失蹤情事,因容貌與國民身分證上相片有所差異,致警政機關協尋困難,爰請家屬陪同易走失之家人,依戶籍法第60條第2項但書規定,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更換相片換領國民身分證,以正確相片資料,俾利警政機關辦理協尋失蹤人口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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