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自103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之人別確認者,得向 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6-09-12 14:41

    為提升便民服務及行政效能,內政部103年6月6日召開會議決議開放14歲以上首次申請護照之人別確認者,自103年7月1日起得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