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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114年起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措施宣導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2-17 10:44

    一、提供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」時間及對象:

    服務時間       說明         服務對象
    例假日

    每星期六下午、

    星期日全日

    (一)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。

    (二)非本市市民同時辦理遷入登記者。
    國定假日

    元旦當日、

    國慶日當日

    (一)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。

    (二)非本市市民同時辦理遷入登記者。

     

    二、不提供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」期間:

                不提供服務期間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備註說明

    ※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:

    (一)農曆春節。

    (二)228紀念日。

    (三)清明節。

    (四)端午節

     (五)中秋節。
    左列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均不提供服務
    與元旦、國慶日相連之連續假期 僅元旦、國慶日「當日」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,與其相連之假期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。

    ※具特殊意義之節日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:

    (一)母親節。

    (二)父親節。

    (三)選舉日(含選務造冊日)。

    (四)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。

    (一)母親節:五月第二個星期日不提供服務。

    ((二)父親節:如逢星期六或星期日,當日不提供服務。

    (三)選舉日:選務造冊基準日、投票日不提供服務。

    (三)選舉日(含選務造冊日)。

    (四)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:依高雄市政府公告辦理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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