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戶籍遷徙係事實行為,應依據實際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
2.虛報遷徙登記(即俗稱之幽靈人口)不但造成戶籍登記不正確,如影響選舉結果,亦可能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罪
3.若為特定目的如選舉、子女就學、節稅等原因,而將戶籍遷入某地址,但實際並無居住事實,則構成虛報遷徙。
4.戶政事務所查明為虛報遷徙者,應依法將當事人戶籍撤銷至原遷出地外,並可依法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,並有可能會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。
§刑法第146條第2項規定,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,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